4月29日,我院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,特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卢丽法官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专题宣讲。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邢晓源主持了讲座。
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,该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是一部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。卢丽以《民法典的医有法依》为题,结合案例对民法典中关于医疗责任纠纷的规定做了详细的解读。针对我院工作特点,通过解读医疗纠纷相关案例对医疗领域需警惕的法律风险作出提示,以预防和规避医疗责任纠纷。
邢晓源在总结时要求大家要坚持“以患者为中心”“以职工为中心”,将民法典和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与医院的发展实际紧密结合,维护好患者与职工的权益,促进医院事业发展。 杜欣怡